玲玲是一位代孕妈妈,她说知道代孕是不对的,但从怀上孩子的那一刻起,她觉得每一天都在发生转变。为了争得儿子天天的抚养权,玲玲将天天的父亲王先生告上了法庭。最终,法院将天天判给王先生抚养,但玲玲毕竟是天天的生母,法院准许了她享有探视权。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,法院引入第三人探视机制,孩子需要在社工的陪同下,每月与玲玲见面。创新的探视机制审执兼顾,对当事人和孩子都有积极的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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